美國於2022年6月7日宣布加入徵收碳稅的行列,並制定《清潔競爭法》(以下簡稱CCA[1]),旨在減少氣候污染,增強美國製造業競爭力。
該草案已經完成二讀,待通過後,預計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將對美國製造及從外國進口的產品進行碳稅徵收。
T2誰是要繳碳費的人?
1.進口商。
2.美國國內製造商,但是倘若美國製造商出口至其他國家可獲得出口退稅。
3.例外:符合聯合國規定的低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2])得予以免徵。
T2哪些東西要繳碳費?
CCA納管的產業[3]為化石燃料及煉油、石化、化肥、氫氣、己二酸、水泥、鋼鐵、鋁、玻璃、紙漿、造紙,以及乙醇等25個行業。
2024至2025年,美國將對能源密集型原始產品適用,2026年起,將擴展至下游產品。
前述下游產品定義如下:出口至美國的任何成品所應課徵的碳稅,將爲該成品的每一(初級產品)組成部分所應課徵碳稅稅額的合計數。
所謂「出口至美國的成品」,於2026年及2027年是指含有超過226公斤[4]任何應稅初級產品的組合產品,自2028年起,則是更嚴格地將範圍擴大到含有超過45公斤[5]應稅初級產品的組合產品。
亦即於2026年,倘若產品是由能源密集型原始產品,如鋼鐵、鋁、玻璃等組成,原料超過226公斤,該項產品則需要依據CCA繳納碳稅。
應繳納碳稅(以下簡稱「應稅」)的產品製造商有義務向美國財政部申報任何應向美國環保署[6]申報的資訊,包括實際測量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含因產製產品及生產該等產品的設施用電排放量扣除已捕捉及移除而安全封存的部分),再加上產品總重量、耗電量,以及檢視用電是否來自電網、非來自電網用電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甚至是購電協議的條款等等。
CCA草案規定,2024年度之碳稅申報,不得晚於2025年6月30日,納稅期限爲9月30日。
美國財政部會依據申報資料計算每一類美國產品的平均碳含量,作爲課徵碳稅的基線。若製造商的碳排放強度(Carbon Intensity)超過美國該產業適用的碳強度基線,則必須就超過的部分支付碳稅。
假設A產品碳含量低於美國基準線,則不需繳稅。B產品的碳含量超過基準線的部分,將按每公噸55美元[7]的碳稅進行徵收
為督促製造商減碳,2025年至2028年期間,基準線每年會往下調整2.5%,自2029年起,每年下修的幅度將會提高到5%。亦言之,倘若製造商的碳含量在未來年度並未相應降低的話,則應稅的部分就會相對增加。
具有可驗證及可靠資訊的透明經濟個體[8]所產製進口至美國的產品,其應課稅的部分是根據原產國相關特定行業平均碳強度超過美國相關特定行業平均碳強度的程度來做為計算基礎。
不透明經濟個體[9]所產製的應稅初級產品,其應課稅的部分將根據原產國一般經濟(即考量GDP)的碳強度與美國一般經濟的碳強度比率爲計算基礎。
雖然美國CCA目前只是草案,碳稅課徵已是箭在弦上。碳稅的課徵範圍將會愈來愈大,碳價亦隨通貨膨脹而增加。因此,企業必須開始著手進行節能減碳,以提升競爭力和實現永續發展。
由於美國一直是台灣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因此台灣出口製造商應該早早準備應對這種情況。除了在產品設計和製造過程中使用低碳、輕量化材料以及可再生能源外,建議應該提前建立相關管理系統,以捕捉減碳效益,提高產品碳排放被認可的機會。
[1] Clean Competition Act.
[2] 聯合國大會(GA)和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授權發展政策委員會(Committee for Development Policy, CDP)每3年對低度開發國家清單內國家進行檢視並提出列入或除名建議。
[3] 依北美產業標準分類(North American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System,NAICS)代碼的行業。
[4] In 2026, US CBAM would be extended to include imported finished goods containing at least 500 pounds (226 kg) of covered energy-intensive primary goods.
[5] In 2028, the minimum amount of raw materials for coverage would be down to 100 pounds.
[6]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
[7] 根據CCA草案,2024年碳價為55美元;自2025年起,每年的碳價則會視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情形而調整,依據估算約為每年增加5%
[8] Transparent economies.
[9] Opaque econom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