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碳費費率終公告,2025年起申報
一般費率:NTD.300/噸
優惠費率A:NTD.50/噸,須符合「行業別指定削減率」,一般行業至2030年須達成42%之減量目標,鋼鐵業25.2%、水泥業22.3%
優惠費率B:NTD.100/噸,須符合「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各行業至2030年須達成23%之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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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費率:NTD.300/噸
優惠費率A:NTD.50/噸,須符合「行業別指定削減率」,一般行業至2030年須達成42%之減量目標,鋼鐵業25.2%、水泥業22.3%
優惠費率B:NTD.100/噸,須符合「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各行業至2030年須達成23%之減量目標
由於美國一直是台灣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台灣出口製造商宜及早準備因應,除可在產品設計與製程開發上應用低碳、輕量材料,以及可再生資源外,亦應提早建置相關管理系統予以捕捉減碳效益,以利提高產品碳排放量被認可的機會。
美國於2022年6月7日宣布加入徵收碳稅的行列,並制定《清潔競爭法》(以下簡稱CCA[1]),旨在減少氣候污染,增強美國製造業競爭力。
該草案已經完成二讀,待通過後,預計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將對美國製造及從外國進口的產品進行碳稅徵收。
雖然現在台灣關於溫室氣體的管理制度才要剛剛開始建立,但是可以預知其法令的建立將非常快速。台灣的碳制度應將採雙軌並行,也就是會需要繳費(使用者付費)且執行減量抵換(碳權)之機制。但不論如何,這些衍生性的費用,是必然一定會發生,而且非常快速,企業不可不注意。下一期,將詳細說明前述法規中,機械產業業者如何抵換、誰需要買碳權、早期抵換專案與自願減量專案的差異、碳中和等議題之說明。
一、企業從自願性市場買到的碳權並不能拿來抵歐盟邊境碳關稅,需要稍微注意報好康給你說這裡有一批碳權好便宜,可以拿來抵碳關稅的人。
二、我國機械業者目前尚不需要繳納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提到的碳費,因為碳費是階段性徵收,且相關辦法尚未立法公佈,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三、企業透過採用節能環保機制或減碳CCUS技術,能夠實際上造成減碳效益,才是淨零碳排的最佳路徑。
上一次我們提到,雖然說歐盟邊境碳關稅的申報責任主要在進口商身上,但在供應鏈合作的要求下,我們台灣的企業也可能需要計算產品的碳含量。為了因應這一挑戰,讓我們來了解一下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的申報內容以及我們的應對方式。
碳盤查在最近一年受到關注的程度非常高,許多企業基於不同的理由已經紛紛逐漸展開規劃。不同的企業規模,所採取的盤查策略與手段也不盡相同,但究其盤查理由基本上以因應面對邊境碳費、滿足供應鏈要求與滿足法規要求等三大類為主。
2023年8月17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通過了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過渡階段施行細則(Implementing Regulation)。顧名思義,該細則係CBAM過渡階段(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針對此段試行過渡期間的指引,而CBAM將於2026年正式上路。